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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

新形势下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巡察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作用

(一)巡察队伍建设是深化政治监督的必要前提

巡察本质上是党内的政治监督,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 “政治体检”,必须牢牢把握政治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巡察工作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深化政治巡察,巡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不是业务工作。巡察人员手里握着人民给予的督察职权,身上肩负着特别的职责和重要的政治任务。巡察人员政治觉悟不高,就很难透过现象问题看到其本质,也就没有能力把普通业务问题提高到政治问题去分析。因此,巡察人员队伍建设要以强化政治为目标,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认识政治和业务的关系,用政治的眼光去发现、分析、反映问题[1]。

(二)巡察队伍建设是实现巡察全覆盖的根本保障

按照《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中全面覆盖的要求,要达到巡察工作高质量全面覆盖,就要抓紧一切时间、动员一切力量开展巡察工作,但每一次的巡察对象和巡察要点都在变化,巡察任务愈来愈复杂,愈来愈沉重,与此同时,巡察工作专业性、策略性比较强,巡察组成员流动性大,这些方方面面都对巡察人员队伍建设提出更多要求,需要打造一支有政治意识、素质高的巡察人员队伍[2]。

(三)巡察队伍建设是提高巡察效果的决定因素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核心,也是巡察监督的手段,是提升巡察实效的必然要求。巡察工作中能不能准确发现不足,决定于巡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决定于每一个巡察人员的经验水平、专业结构、创新能力等多种因素。面对反腐败的严峻斗争形势和四风问题的新动态、新表现,巡察人员并不是天生就有一双慧眼,监督能力强大的背后一定有艰苦努力和辛勤付出,靠的是聚精会神的铸造,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行为是练不出这种能力的。同时,缺乏创新能力的队伍也培养不出能跟上时代潮流的巡察组成员。因此,有必要建设一支政治思想严谨,作风正派,忠心廉洁、有责任心的巡察队伍,切实提高巡察效果。

二、巡察人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队伍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不足

目前,基层行巡察组成员大多是临时抽调,人员不固定,流动性较强,且抽调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对各项制度的要求掌握不全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监督效果。另外,对巡察人员的培养力量不够,系统的学习、培训力度不足,边工作边培训的方法缺乏长期的计划。每一次巡察结束以后,很多优秀的巡察人员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再培养下一批巡察人员还需要花费很长时间,而且使用时间较短,还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巡察人员队伍建设的稳固性和持续性不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巡察工作的整个的质量和效果[3]。

(二)年龄组成与专业结构不太合理,能力素养有待提升

从基层行巡察组成员来看,巡察组成员年龄组成呈现两头多、中间少 “葫芦型” 结构。大多数组长、副组长年龄较大,他们有很强的党性原则,丰富的工作经验,但面对待繁重的巡察任务,不免要经常性的加班工作,长期强度大负荷高的工作,对他们的身心有着严峻的考验,巡察团队急需更多人员,来激起队伍的生机和创造能力。除组长和副组长外,大多数巡察人员都是年轻人,他们是巡察工作的中坚力量,但工作时间短,工作能力不高,缺少巡察工作经验,不会使巧劲,容易出现主题扣不准、事实查不细、重点把不牢、问题挖不深等情况,只能发现一些共性和面上的问题,巡察组团队的整体能力急需提高[4]。

(三)缺乏激励机制和有关保证体制

巡察工作各种机制制度还有待完善,其中在激励机制和管理考核等方面还存在比较明显的不足。一是没有制定相关的选拔制度、办法和计划,没有主动的管理干部工作,没有有效的巡察人员职务晋升渠道,降低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对巡察人员管理不到位,没有定好什么岗位什么责任,也没有统一明确的分配内部责任,工作比较被动。三是对巡察人员的考核存在漏洞,巡察组成员所在单位年度考核时没有把巡察人员表现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巡察机构出具的评价结果也未完全用到单位选人用人评价系统内,没有充分发挥考评工作的 “指挥棒” 作用。

三、强化巡察人员队伍建设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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