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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

艺术与政治电影木兰从军在渝被焚事件

1940年初,上海拍摄的电影《木兰从军》在重庆公映,受人煽动的观众不仅抵制影片的正常放映,还在激荡的民族主义情绪下焚毁了这部电影的胶片,时称“《木兰从军》被焚事件”。目前,学界对这一事件有所关注,运用布迪厄的场域理论分析了事件背后所隐藏的上海影人与大后方知识精英之间复杂的对立关系,并由此导致了事件的发生。①事实上,焚片事件的发生远比这个更为复杂,它可以看作是抗战时期沦陷区的上海与大后方的重庆两种不同城市文化精神的碰撞,两地文化精英间的博弈影响着事件的发展及最后走向,在其过程中体现了抗战时期艺术、文化与政治之间的多重面相和复杂关系。

一、重庆:焚片事件始末

1940年1月27日,上海华成公司拍摄的电影《木兰从军》在战时首都重庆国泰与唯一两家戏院同时上映。唯一戏院的公映时间定在下午两点半,放映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正演到木兰跪在双亲面前要求从军这段戏时,观众席中突然冒出一个彪形大汉,跳上台来沉痛地向观众进行演说。演说大致内容为,《木兰从军》是日人出钱制作的,导演卜万苍是附逆影人(放映时剪去了制片公司和导演的名字),抗战的首都允许一部汉奸导演的影片放映,这是大家的耻辱。这部片子盗用爱国名义,行侮辱民族战士,离间汉蒙民族感情之实。刚才镜头中兵役的那个场面,表现出的悲观情绪会使我们民气低落,动摇我们抗战的决心。而且,影片开头部分有三段插曲,首句都是“太阳一出满天下”,这里的“太阳”代表日本,等。煽情的演讲一下子感染了两千多观众的情绪,大家激昂地喊出:“打倒汉奸!”有的举起了拳头,高呼:“烧掉它,烧掉它!”几个青年冲进放映室,从职员手里抢过电影拷贝,向观众说:“大家主张留着,还是烧掉”?激于义愤的观众一致答复:“烧掉,烧掉汉奸的无耻片子!”于是,拷贝被抛在街心,在观众“中华民众万岁”的呼声中,一把火给烧成灰烬。[1]这就是《木兰从军》影片在渝被焚事件,是1940年中国影坛第一宗大事。

事发第二天,国民政府中央电检会负责人发表书面谈话:“该片系根据历史故事改编,可激发人民抗战情绪,意识尚属正确。……且不违反电检法,所谓‘挑起民族感情’与‘抗战有害’,概非事实。……目前国家推行宪政,人民应有守法之观念,似此举动发生于战时首都,殊属未合”。重庆《大公报》也对此事发表短评,认为这是“重庆一件很惋惜的事”,这种“采取暴力行动,强抢拷贝,予以焚毁,伤害影院,惊扰观众,扰乱治安”的行为应当严惩不贷。随后,事发地唯一戏院也登出一则启事,一方面声明已获得电检会准演证,《木兰从军》是经过合法手续而放映,同时认为这次事件为“白昼暴行”而呈请当局“严惩”,并“静候赔偿损失”。[2]7-8

不过,也有不同声音。戏剧家兼导演的马彦祥就持不同意见。他是重庆最早一批观看过电影《木兰从军》的人。1939年12月29日,唯一戏院小范围试映《木兰从军》影片,他作为专家代表到场观看。电影在正式放映前做了一些宣传工作,1月20日左右,重庆大小各报电影专栏都曾以1/4的篇幅登载《木兰从军》将于27日正式在国泰与唯一两戏院同日公映的消息。马彦祥与其授业恩师,民国时期电影先驱、剧作家洪深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到《木兰从军》的“意识谬误之点”,呼吁取消放映。1月26日,洪深、马彦祥等人联名致函各报馆,“请向市民提示勿看这部影片,但因报界方面抱持慎重态度,未曾一致刊登”。[2]8焚片事件发生后,马彦祥就曾公开表示,对焚片行为持赞同态度。1月30日,他致函重庆《大公报》,认为《木兰从军》是“毒片”,并指出其六个问题,合计集中在三大方面:其一,关于出品方和导演。《木兰从军》的出品方是华成影业公司,它成立于上海沦陷后,“其经济背景,传说颇多,究竟是否为敌人所支持,虽无证据,唯据香港方面电告,《木兰从军》影片在港售与南洋影商之拷贝,因材料系敌货,曾为片商所拒”。作为导演的卜万苍,曾受日人崎松启次专访,对中国电影发表过一次个人谈话,对国产电影前途表示“悲观动摇”,说明他对抗战“失却胜利信心”,而且“根据沪港方面影界确实情报,卜某早已为敌人收买,去年(1939)且参加汪逆所召集之伪代表大会,被任为上海伪市党部委员”。此外,马氏还一再强调,他与卜万苍“素不相识”,不存在人身攻击。其二,关于电影《木兰从军》本身也有三个问题。1.出征军人中除了花木兰、刘元度二人外,还有韩奎、刘英、尤亮、殷慈、章顺5人,他们分别由张善琨旗下的丑角韩兰根、刘继群、尤光照、殷秀岑、章志直扮演,这是由四个胖子、一个瘦子组成的谐星组合,他们的插科打诨,“描写出征军人与家属临别时之种种丑态,不堪入目。谓之侮辱民族战士,决非过分”。2.电影中“特别强调描写花木兰与刘元度之情爱场面,实有损《木兰从军》抗敌之主题”。3.剧中的敌方“竟完全做现代蒙古装”,有“挑拨民族感情”之嫌。其三,在《木兰从军》试片时,片首有“华成公司出品”及“导演卜万苍”等字幕,27日正式公映时该字母剪去,“明显系故意蒙混观众”。[3]马彦祥认为《木兰从军》有“挑拨民族感情”“侮辱民族战士”“有损抗战主题”“替日人宣传”等问题。其文刊发后,有一部分读者响应,一个叫蒋兢的读者给《大公报》投书说:“他(马彦祥)所说的,自然都是实情,”有问题的《木兰从军》在战时首都上映,“电检当局应该负责”,只是对于民众焚片的行为,他认为这是“破坏法纪的暴行”应该严肃处理。[4]1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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