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论文_党内法规视域下生态环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一)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协同研究现状
(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的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功能协同
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系统功能协同的内在逻辑
(一)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功能协同的组织:政党与政府
(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功能协同的规范:法律与政策
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系统功能协同的耦合基础
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功能协同的法治化路径
(一)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同的顶层设计,加强法纪衔接,实现国家环境治理目标
(二)注重法律系统与政治系统协同的分工配合,明确职责任务,避免公共治理责任出现漏洞
(三)加强党对环境法治的领导,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群众路线,将党的领导贯穿责任协同全过程
文章摘要:在国家治理与公共权力运行场域的背景下,以法律系统与政治系统的协同机制为基础,衍生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与政治责任的协同,其本质是环境风险驱动行政权扩张之后党政统一内涵意蕴下公共权力运行的责任应对,也是一种侧重于行政立法与执法的规范正义监督。在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不济、环境目标不达的情况下,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党内法规所促动的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功能协同,推动政府环境治理发挥了应有的规范功能作用,有效扭转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失灵现象,实现了环境法治各项既定目标。
文章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