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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

张居正夺情之后,给他日后的政治生活带来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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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万历五年(1577)九月二十五日,时任内阁首辅的张居正收到了来自湖广江陵(今荆州)的讣闻,他的父亲张文明于九月十三日病逝。内阁大学士吕调阳、张四维将这一情况上奏明神宗,神宗亲颁御笔如下:
“朕今览二辅所奏,得知先生之父,弃世十余日,痛悼良久。先生哀痛之心,当不知如里!然天降先生,非寻常者比,亲承先帝托付,辅朕冲幼,社稷奠安,天下太平,莫大之忠,自古罕见。先生父灵,必是欢妥,今宜以朕为念,勉抑哀请。朕幸甚,天下幸甚。”
二十八日,礼部奉旨,张文明“著照例与祭葬,仍加祭五坛”,身后恤典,一切从厚。但是这里涉及到了一个重大的问题,明代内外官吏人等凡遇父母、祖父母丧事,自闻丧日起,不计闰月,照例要守制二十七个月,期满起复。而神宗说得十分清楚,要张居正留在身边辅政。因此,一场历史上著名的夺情风波就此引发。
神宗的态度十分明确,部分朝臣也支持张居正夺情
在宗法社会里面,政治就是教化,官吏就是师长,作为内阁首辅的张居正,首先要履行孝道,给亡父守制。因而,张居正照例咨行吏部,题请回原籍守制。吏部随即接到圣旨:
“朕元辅受皇考付托,辅朕冲幼,安定社稷,朕深切依赖,岂可一日离朕?父制当守,君父尤重,准过七七,不随朝,你部里即往谕著,不必具辞。”
神宗的这道圣旨是在九月底发下的,表明了不许张居正守制,而且没有回旋的余地。此外太后、冯保也主张夺情,以户部侍郎李幼孜为代表的不少朝臣也大力支持,让张居正以国事为重,遵旨夺情。
那么夺情是否符合传统的礼教呢?明代大学士夺情不是没有先例的,永乐六年六月杨荣丁忧,十月起复;宣德元年正月金幼孜丁忧,随即起复;景泰四年五月王文丁忧,九月起复;成化二年三月李贤丁忧,五月起复。显然,皇帝下旨夺情合乎情理。
尽管神宗夺情的圣旨已经发下,但张居正自己还是坚持守制三年,他再次上疏请求,自称“是臣以二十七月报臣父,以终事皇上。”十月初二日,神宗在下圣旨重申了夺情的理由,让张居正以国事为重。并对吕调阳和张四维说起,即使张居正再上百本,亦不能准。
这个时候,御史曾士楚,给事中陈三谟等也纷纷上书,请求张居正。夺情的局势既成,张居正没有回旋的余地,他只能承认。不过他提出了五个条件:
1,、所有应支的俸禄,概行辞免;
2、所有祭祀吉礼,概不敢与;
3,入侍讲读,在阁办事,俱容青衣角带;
4、章奏具衔,准加“守制”二字;
5、容明年乞假葬父,便迎老母一同来京。
夺情一事到了这儿,似乎已经成了定局,有了神宗、太后、冯保以及朝臣的支持,张居正留朝也应该是名正言顺了,但一场更大的风暴即将来临。
张居正边办公边尽孝,如此舍家为国,不但没有引来同僚的赞扬声,反而招来了骂声一片
夺情的圣旨一下,朝臣中马上就有了不同的声音,很多人站出来讨伐张居正。这个阵营中有两类人,一类是与张居正素无仇怨,甚至有些还是他昔日的学生和政治盟友。在张居正夺情之前,他们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没什么分歧。
他们阻止张居正夺情,一来是出于对封建伦理纲常的维护,读书人饱受四书五经的浸润,重礼法,张居正作为内阁首辅,万民表率,自应该带头丁忧守制,父死不奔丧的悖礼之举他们断然无法接受;二来是出于对张居正的维护,张居正出身寒微,学识过人,锐意改革,力挽狂澜,历来为广大寒门学子所敬仰。出于对偶像完美形象的维护,他们绝不允许张居正身上出现任何的道德瑕疵和人格污点。所以,这些人明知有杀身之祸,也要冒着危险阻止张居正夺情。
与第一类人情形不同的是,另外也有一些讨伐张居正的人就没有这么光明磊落了,甚至可以说是用心险恶。张居正的改革固然成绩斐然,受到百姓的拥护,但是他力惩贪腐,铁腕治吏,改革赋税,势必会损害一部分官员和地主的利益,他们对张居正恨之入骨。然而,碍于张居正的权势,这些敌对者一直没有找到借口进行攻击。如今好不容易有此良机,他们岂能轻易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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